| 临湘市关于2009年金融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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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5-12 08:41 文章来源:临湘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临政发〔2009〕9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直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金融“国九条”,以及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,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,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,特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,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
各金融机构、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,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“保增长,扩内需,调结构”的总体方针政策,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。围绕市委常委会议提出的2009年度全市金融机构信贷增量五个亿目标要求,加强协调配合,大胆开展工作。特别是各金融机构要全面清理各项信贷政策、办法等规定,根据当前的特殊时期作适当的调整。人民银行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规模,引导农村信用社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,最大限度满足“三农”贷款需求。农业发展银行要支持粮、棉、油储备体系建设,加大对收购、加工、储运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,并积极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延伸。其他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计划和资金,做到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本地发放贷款,确保全市信贷总量合理增长,以此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。
二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机制,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
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,通过资本注入、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,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,从风险控制上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。二是各金融机构要深入企业开展信贷项目调查,摸清企业运行情况,扩充和完善《临湘市优质信贷项目库》,积极参加岳阳市第八届银企洽谈会,力争签约项目、签约金额在去年基础上翻一翻。三是各银行金融机构也要及时跟进,单独安排中小企业信贷计划,扎实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营销,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比重,确保中小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本行(社)各项贷款平均增速。四是各金融机构围绕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调整信贷管理政策。认清当前形势,对出现暂时性还贷困难的中小企业,要区别对待,不搞“一刀切”的盲目收缩政策。对新开工企业,发展前景明朗,个别方面暂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要有选择的给予信贷支持。五是设立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窗口,安排专人专岗负责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工作。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授权授信评级制度,降低中小企业信贷准入门槛,减少信贷管理层次,简化审批手续,尽力开办中小企业“速贷通”业务。
三、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,加大对“三农”经济支持力度
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成立专门为“三农”服务的部门,稳步发展农户小额信贷,力争全市涉农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总量翻两翻。要按照人民银行、银监会下发的《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》(银发〔2008〕295号),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,推进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,扩大有效担保范围。大力开展权属清晰、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、林权、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、仓单、可转让股权、专利权、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。特别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要按照《临湘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认真有序开展惠农卡、农户联保贷款、保险+贷款业务创新工作。大力开展农民工创业贷款,支持有实力,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本地创业,增强金融支持“三农”经济发展的活力。
四、继续扩大住房、汽车和大宗耐用消费品信贷市场,促进消费信贷稳步增长
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金融“国九条”提出的要求,积极扩大住房、汽车和大宗耐用品消费信贷市场。贯彻落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、二手房贷款政策,对居民购买自住房,特别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、普通商品房以及中低价位房,要尽量满足其有效消费信贷需求,促进消费信贷稳步增长。
五、提高对外向型企业金融服务质量,支持外贸企业可持续发展
我市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引导和帮助外贸企业加强外汇管理,尤其是外汇风险管理,提高对外向型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,增强企业汇率避险意识。进一步引导企业提高打包贷款、福费廷等贸易融资方式在融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,增强企业应对长期汇率风险的能力。帮助企业综合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等多种避险工具应对汇率波动风险,帮助企业熟悉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掉期的使用,进一步扩大进出口企业使用汇率避险工具的范围和规模。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允许下,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,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,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,支持外贸企业可持续发展。
六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(协会)和龙头企业的发展
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(协会),开展示范社(协会)建设行动,加强合作社(协会)人员的培训。将合作社(协会)纳入税务登记系统,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用。有关部门要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(协会)发展和有条件的合作社(协会)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。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,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加工,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。各级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规模,重点扶持对农户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、基地建设、质量检测。鼓励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。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。
七、改善政策支持环境,增强信贷投放积极性
一是有关部门要放宽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条件、程序和手续,出台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办法;二是授权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;三是落实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、贴息扶持政策;四是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,对银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的风险补偿;五是加大政府奖励力度,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的积极性。
八、发挥保险保障功能,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
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发展“三农”保险,加快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,扩大试点范围、增加险种。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。鼓励保险公司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。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,有效防范农村信贷风险。
九、加大社会信用环境治理力度,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
一是加大“诚信临湘”建设宣传力度,改善投融资环境。二是大力开展信贷诚信企业、信用乡镇(信用社区)、信用村(信用居委会)、信用农户(信用居民)建设与评比表彰活动。三是加快征信体系建设,完善企业征信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。四是加大社会信用环境的治理力度,重点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,坚决打击企业逃废金融债务行为,优化金融运行环境。
二OO九年五月四日 |